車票

  序

  去年十二月有位網友電郵轉寄李家同老師寫的《車票》散文,閱讀後覺得非常感動。在電郵未段有句句字:「這是一則真人故事。他是暨南大學校長李家同。」當時已有將散文擴寫成長編小說的念頭。

  因為新年回香港放假,回來後心情有段時間未能平伏,重新提筆(嗯,說實在是打電腦)已是夏季。我先將散文閱讀幾遍,嘗試代入角色,亦在網絡上找關於李老師的個人資料,畢竟是寫別人身世資料搜集功夫定要做足。

  後來在一個網絡論壇有人引述曾去信李老師問過原來故事並非真實,而男主角亦不是老師本人;繼續找尋資料時更發覺老師亦發表過文章說《車票》是半真實半虛構。

  雖然如此我仍覺得應該聯絡老師,通知自己想將散文寫成長編小說。得到回覆是「無法同意,也無法不同意」。說得很玄就是了。

  寫的過程,對德蘭、對台灣、對院童的生活有更多更深入了解。其實自己很早已有寫關於孤兒生活的小說,不過大多是憑空去想;雖然寫這篇小說時現在如此,只是更加有投入感和代入感。

  另方面發覺自己寫作上的毛病:錯別字常有、用字方面亦會不必要重複、許多否定語句、甚至有許多句子裡用上「這那不一」。創作能夠讓我自我檢討的機會。

二○○七年七月十九日,晚上十一時五十六分,在加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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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十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