後記
正如之前在「序」說過,我一個人獨處都會想著一些不愉快的事情。原本打算寫一個悲慘的結局,述頌欣和振麒結婚宴會那一夜,他們二人在路旁走著的時候,一班十八、九歲的青年在午夜非法賽車,最後失控撞向他們。振麒為了救頌欣而奮不顧身地推開她,結果自己被撞倒後重傷不治。頌欣在醫院昏迷了幾天,醒來後發覺身旁只有爸爸、碧芝和她的女兒嘉瑩。
失去振麒的頌欣,她沒有哭,因為已經變得堅強起來。醫生亦在檢查報告裡告訴她懷了振麒的骨肉。然而警方問她要否出庭指控那班黃毛青年,她想了想,最後只是認真地回答警方一句:「我不打算控告他們,因為,我不想他們將來日子裡,會變成另一個我,走著我已經走過的道路。」
結果很悲慘吧?我掙扎了很久,最後還是以現在的美好情境作為完結。相信你們也會認同吧?頌欣的一生真的很可憐,我不忍心看到她再一次失去身邊摯愛。人非草木,誰屬無情?